一、工作内容
总体上,防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巩固脱贫成果信息采集包括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其实就是一件事,即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并进行信息化。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
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切实解决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等突出问题。
1.突出重点地区。主要包括:各级督导、暗访、第一轮排查、各种交叉检查及省大比拼屯昌交叉检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镇村。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如外出务工时间减少、工资下降,农产品滞销、价格下降明显,生产经营性收入减少等),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如危房较多、医疗保险参保率低、季节性缺水问题突出等)较为集中的镇村。农村人口较多又无产业就业支撑收入整体偏低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较为集中的镇村等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地方,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除整户无劳动力外)占比超过50%的镇、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镇、村。常住农村人口较多无人纳入监测的村。
2.聚焦重点群体。今年5月集中排查工作后未启动过识别认定程序的新增9类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各级各部门筛查反馈过预警信息的农户,各级政府给予过各类帮扶措施的农户,各种途径提交过申请的农户。包括且不限于: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高度关注同比下降超过10%且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所有低保户中有大额医疗、教育支出或危房的务必高度关注,低保金是保障基本生活的,不是用来看病上学的)、今年申请或获得过临时救助、有效期内的低保边缘家庭,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尤其是多子女上学、新增大学生等)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
3.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各种气象地质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4.完成四项工作。开展识别纳入,评估是否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对错误消除风险或错误认定的进行回退、清退;核查帮扶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开发式帮扶落实情况。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
采集系统已有的户、人和出列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及需回退、清退的情况。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月数)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含出列村的有关指标)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9月30日24时。
1.脱贫户年度基础信息采集更新。打印信息对照表,表中2021年度显示信息为系统2022年度当前最新的基础信息,仅采集有变化的信息,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原因(有、无就业意愿)、到户产业帮扶类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乡村文旅、小商贸)两项新增指标信息。重点围绕家庭收支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在校生状况、健康状况、劳动技能、务工区域、务工时间和公益岗情况等指标信息,通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子系统“户年度基础信息更新”功能录入系统。
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年度基础信息采集更新。与脱贫户差不多,其中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脱贫户通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子系统打印。
3.出列村年度基础信息采集更新。通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子系统“行政村信息对照表打印”功能,打印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对照表,仅采集有变化的信息,以及新增“是否有特色产业”“特色产业种类”“特色产业规模(数量)”和行政村乡村建设指标信息。同时,采集出列村内自然村变化信息。可通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子系统“行政村信息更新”和“自然村信息更新”功能进行信息维护。
二、进度安排
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下面这些时间点都是最晚截止的时间,实际工作要立足早完成。
10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和培训。各区受疫情影响可以推迟到10月12日,10月中旬一定要开始进村入户采集数据,与收入等采集周期吻合。
11月11日前,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
11月30日前,完成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出列村年度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工作。11月3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暂时关闭收入、“三保障”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开展数据清洗和分析工作。 12月20日24时,国家将关闭收入、“三保障”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封存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
12月31日前,根据乡村建设监测指标内容,完成农户、行政村、自然村乡村建设信息实地采集工作。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乡村建设信息录入工作,各区根据采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录入申请。2023年2月28日24时,国家将关闭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相关功能,完成2022年度数据采集工作任务。
三、工作提醒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一定是常态化的,现在发现有风险的随时可以做,不要等。开展第二轮排查是在第一轮的基础上的查漏补缺,以年度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搞一次排查。
(二)培训一定要到位,每个村都要有骨干、明白人。
(三)一定要分解工作任务,越到基层越要细,需要干什么,什么时候干什么,什么时候干完,谁去干谁检查,标准是什么,都要定清楚。
(四)镇以上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要及时指导检查,镇委书记要结合排查开展遍访监测户活动,工作不能出现大的偏差,避免出现推倒重来的局面,各级要自主开展数据分析和质量评估。
(五)重点镇村除了有明确的限定如未标准风险消除监测对象(除整户无劳外)占比超过50%的镇村,其他需要各区(镇)根据情况来研判,但是每个区必须有重点镇,每个镇必须有重点村,重点镇村要加强督促指导,看工作是否落实,但不是说要全部入户排查。
(六)严把数据质量,村级要会审才报上去录系统,证件号码、姓名对不对,人员是不是共同生活,有没有户内漏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不是与实际相符,在校生、健康状况、劳动力、收入、务工月数准不准这些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