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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16:04:00 来源: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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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2〕297号),本次下达我市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万元。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市政府批准,资金分配如下:琼山区11万元。

本次衔接资金安排使用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落实产业占比要求,2022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包括中央、省级、市县级)安排用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占比不得低于55%。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产业项目的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关注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的利益联结。二是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可统筹安排不超过50%的省级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可用到户产业帮扶。

根据《海南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海口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予于公告。

联系人:陈琳、陈立文

监督电话:68724052、68722876、12317

邮箱:hkfpb2009@163.com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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