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介绍>机构职能

市乡村振兴局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3-05-17 11:05:00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
字体:

市乡村振兴局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

一、领导分工

    梁崇忠 (局   长)      主持全面工作。
   谢助蛟 (副局长 )     分管统计监督科和社扶科工作。
    许杰峰 (副局长)     分管开发科工作。

   柯美泉 (三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统计监督科督查考核工作
    陶志平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社扶科工作。

    王春培 (四级调研员)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分管综合科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单位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等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各科室完成年度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做好单位年度绩效申报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人才建设等工作;管理本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和微信工作群;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专题询问等。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离退休老干部党建工作。

   (二)帮扶开发科。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拟订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组织全市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拟订全市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风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做好迎接国家、省级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工作、第三方评估考核及督查检查巡查工作;起草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宣传;牵头组织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评先表彰工作;拟订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和协调区(镇)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协调脱贫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帮扶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脱贫地区干部帮扶开发培训计划;协调推动全市脱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计划,指导脱贫地区开展科技帮扶和脱贫村脱贫人口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指导脱贫地区产业帮扶工作,对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光伏发电帮扶、金融帮扶和教育帮扶、危房改造、医疗卫生帮扶、科技帮扶等工作;协助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做好有关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相关业务提案和人大相关业务专题询问等。

   (三)统计监督科。

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拟定全市防返贫监测范围,组织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及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指导各区使用海南省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帮扶手册填写工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有关数据统计,承担全市防止返贫监测有关信息采集和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涉毒脱贫人口监测防返贫工作。对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农村低保和巩固脱贫衔接工作;拟定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委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统筹乡村振兴系统各专项工作的督查检查、情况汇总和成果应用等工作,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开展区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市县巩固脱贫攻坚市县际交叉考核评估工作;对接省委巩固脱贫攻坚督查组;组织开展有关巩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工作;协助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做好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相关业务提案和人大相关业务专题询问等。

   (四)社扶老区科组织市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驻琼军队等单位开展定点帮扶;指导各区开展定点帮扶;指导帮扶联系人选派及乡村振兴大队、中队管理;配合市委组织部关于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选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帮扶联系人考核工作,承担市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组织消费帮扶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帮扶相关考核评价工作;拟定全市结对帮扶工作、定点帮扶工作的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有关社会帮扶的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推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调推进残疾人、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等特殊群体帮扶工作。负责12317、961017、12345等热线工单工作。对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开展消费帮扶、电商帮扶、旅游帮扶、交通帮扶、饮水安全保障帮扶工作;协助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做好有关业务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相关业务提案和人大相关业务专题询问等。

    承担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革命老区建设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拟订革命老区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市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区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和协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