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琼财支〔2021〕185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局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账目进行核查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
对海口市乡村振兴局2010年至2021年9月份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账目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清理(含原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和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对项目的账务资料、审计报告、验收报告、移交手续、财务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全面清理,归类,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二、项目经费
核查清理经费请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176号),按项目金额报价(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会计、审计、财务咨询等服务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研究咨询等工作经验。
四、提供材料
(一)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其他关联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函(密封)。
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一)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
(二)地点: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办公区17栋北4016室。
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898-68711586
特此公告。
附件:市乡村振兴局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情况摸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