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策文件>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460100693184876J/2020-01836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0-09
名  称: 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10-17
文  号: 琼开办发〔2020〕25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失效


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扶贫日活动各项工作,在深入研究和征求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办制订了《海南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已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送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国务院扶贫办部署安排,结合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为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省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脱贫攻坚正面宣传,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成就经验,讲好扶贫故事,分享扶贫创新成果,为进一步动员全省上下高质量完成收官之年脱贫攻坚任务凝聚力量、营造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参加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开展的主要活动。

  1.组织收看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一是按时组织收看全国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责任单位: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二是在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录播全国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责任单位: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省夜校办)。

  2.举办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一是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工作安排,配合举办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责任单位:省扶贫办)。二是在省内主要媒体刊载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成员、我省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的个人和组织的先进事迹(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

  3.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优秀作品征集展示展播活动。结合“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通过征集一批反映各市县、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文字类、图片类、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优秀作品,推荐到国务院扶贫办参与评选,并在省扶贫办网站、“海南扶贫”微信公众号等扶贫宣传平台展示展播,全面展现海南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进展成效。(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

  (二)开展“扶贫产品进万家”主题活动。

  1.开展“消费扶贫五进”活动。各市县、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分别策划开展消费扶贫进社区、进园区、进景区、进校区、进厂区活动,进一步拉动扶贫产品消费。(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旅文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

  2.开展扶贫产品直播带货活动。采取“开放式+直播间”等带货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货活动,向消费者展示优质扶贫产品,为拓宽扶贫产品推销渠道、提升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加油助力。(牵头单位:省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开展爱心扶贫大集市活动。扶贫日期间,通过举办爱心扶贫大集市扶贫产品专场售卖活动,帮助带贫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销售扶贫产品,促进消费增长、贫困户增收。(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4.开展“消费扶贫——民企在行动”活动。各市县、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组织发动民营企业购买、展销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扶贫产品。(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工商联、省扶贫办、省农发行、省光彩会)

  5.发送消费扶贫公益短信。10月17日当天,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短信,营造全社会支持脱贫攻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扶贫办、中国移动海南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

  6.宣传展示消费扶贫月活动成果。在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和海南省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现场,以图片展的形式展示全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成果。(牵头单位:省扶贫办,责任单位:南海网、省供销合作联社)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宣传、精准帮扶等活动。

  1.录制播出海南省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结合2020年海南省脱贫攻坚奖表彰活动,以晚会形式制作一台宣扬我省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传递扶贫济困正能量的特别节目,在节目中举办海南省脱贫攻坚奖颁奖和扶贫募捐活动。节目提前录制,扶贫日期间在省内主要频道播出。(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2.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宣传。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并在省内主要媒体平台展播,全方位宣扬海南脱贫攻坚工作的好做法、好成效、好经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3.开展社会帮扶对接活动。各市县组织扶贫干部和贫困户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海南爱心扶贫网上注册,组织扶贫干部帮助贫困群众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发布帮扶需求,广泛发动爱心人士、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认领帮扶需求,开展针对性对接扶贫工作。(责任单位:省扶贫办,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4.各市县因地制宜开展系列特色活动。扶贫日期间,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评选表彰脱贫光荣户、举办爱心扶贫大集市、组织扶贫募捐和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5.各成员单位发挥行业优势开展系列活动。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开展行业扶贫调研、政策宣讲、组织捐赠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定点扶贫单位结合帮扶任务开展系列活动。各定点扶贫单位结合“助力收官战 确保三连胜”大冲刺行动,组织开展调研慰问、结对帮扶和消费扶贫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市县定点扶贫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市县、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定点扶贫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把扶贫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发挥特有优势,积极参与配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

  (二)抓好宣传引导。扶贫日活动期间,各市县、各部门要注重用好电视报刊、户外宣传画、标语口号、宣传单等载体,全方位做好扶贫宣传工作。在主动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涉贫舆情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防范,及时主动发声,防止舆情发酵,杜绝出现网上报道乱贴“扶贫标签”等问题。

  (三)强化各项保障。为确保扶贫日各项活动顺利实施,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强活动经费与人员保障,媒体宣传、日常工作及开展系列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负责。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市县、各部门(牵头单位)要认真统计扶贫日活动成果,收集整理相关影像图片、文字资料存档备案,重点是组织收看全国和海南省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参加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开展特色活动以及各类扶贫宣传报道等情况,并于10月20日前将扶贫日活动总结报送省扶贫办,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国务院扶贫办,重要信息、经验做法请第一时间报送


扫码浏览